江苏,一男子花800万,买了一栋别墅,当天就签合同并付了全款,还拿到钥匙住了进去。岂料,房主扭头又以1000万价格,将别墅卖给了另外一老板,还办了过户登记!老板随后找上门,竟报警将男子赶出了门!男子大怒:“我先买的,凭什么?” (来源:裁判文书网)
张小川(化名),一个普通的青年,通过直播这一新兴行业短短两年内积累了丰厚的财富。他每天面对镜头,谈笑风生,吸引了无数粉丝的关注和喜爱。
然而,随着财富的增长,他渐渐感到自己的生活环境需要有所改变,于是,他决定购买一套别墅,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舒适和惬意。
经过多方考察和比较,张小川终于看上了一栋位于风景优美的别墅。这栋别墅的主人王某,因为某些原因,决定出售这栋心爱的房产。
双方经过一番友好的协商,最终以800万元的价格成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张小川兴奋地支付了全部价款,并从王某手中接过了房屋的钥匙。
拿到钥匙的那一刻,张小川迫不及待地带着家人来到了别墅。他们开始忙碌地打扫和整理,期待着能够早日住进这个新家。
经过一番努力,别墅焕然一新,张小川一家人也如愿以偿地搬了进去。
然而,好景不长。几个月后,王某竟然又和一个做皮具生意的李老板签订了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栋别墅以100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两人还去办了过户登记。
这一天,李老板带着一群人来到别墅,却发现张小川住在里面,李老板当即要求张小川立刻搬离房屋。
当得知王某将房子又卖给了第二个人后,张小川顿时感到五雷轰顶,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立刻找王某询问原因,但王某却仿佛人间蒸发,找不到人影。
张小川感到十分无助和愤怒,他觉得自己被王某欺骗了,他向李老板试图解释事情的真相。
但李老板却坚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是合法的房屋所有人。
面对这种情况,张小川感到十分无奈和绝望,但他也不想搬离别墅。双方争执不下,场面一度十分紧张。
李老板见张小川不肯搬离,当即报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他们查阅了房屋不动产登记簿,确认现在房屋确实归李老板所有,随即民警要求张小川限期搬离别墅。
面对这一事实,张小川感到十分无助和失望。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这栋心爱的别墅。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此事呢?
1、为何民警会认定别墅归李老板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购买不动产必须进行登记才能发生物权的变动,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不能当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本案中,张小川虽然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也拿到了房屋的钥匙,但是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没有和王某一起去办理不动产的过户登记,使得具有公示与公信效力的房屋登记簿上没有显示张小川的名字。
现在房屋不动产登记显示的所有权人是李老板,因此,别墅理应归李老板所有。所以他当然有权要求张小川在合理期限内搬离房屋。
2、为什么张小川签订的合同在先,但是法律却保护李老板呢?
其原因就在于,张小川虽然先签订合同,但是缺乏登记行为。在法律中,合同只约束当事人双方,也就是案例中的张小川和王某,外部的第三人是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
这时,只有张小川督促王某和他一起到登记机关完成登记行为,才能告诉社会大众此房屋已经变更了所有权人。房屋的登记信息是可以到有关机关进行查询的。
李老板虽然在后签订合同,但是李老板在购买房屋时,去登记机关进行了查询,发现上面登记的所有权人仍是王某,这时李老板当然有理由去信赖王某,进而完成房屋的过户。
所以,如果我们稍加衡量就会发现,李老板的利益更值得保护。
3、张小川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小川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而张小川虽然支付了全部价款并拿到了房屋的钥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在法律上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王某一房二卖,应当对张小川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不动产的买卖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并且房屋买卖往往涉及的价值较大。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必须提高警惕,签订购房合同后及时办理房屋登记。
对此,你们怎么看?



用户14xxx06
这是诈骗,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介入!
专业医治神经病 回复 捭阖 02-19 21:59
你就是给谁好处费,谁给你办的妥妥的,也改变不了诈骗的事实,1000万不多也不少,估计判个10年以上是没什么问题,到了这个级别,骗钱不跑路的都是活腻了
捭阖 回复 02-19 21:37
这个时候体现中介的用处了,给中介两个点办的妥妥的
生龙活虎
神经病、买房不找原房主过户?都敢支付全款?不知这智商如何赚800万?
专业医治神经病 回复 02-19 22:04
你都觉得不可思议,凭什么就觉得别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0xxx24 回复 02-19 22:04
他是搞直播赚的钱,来钱快,还不懂买房手续
今宵酒醒何处
双倍赔偿定金啊,八百万就算定金了,配一千六百万
守护石 回复 02-19 20:04
房地产老板不怕[开怀大笑]
冷眼看天下 回复 02-19 19:49
赔一亿六千万可以不?人都跑路了
用户16xxx85
扯淡呢,可以拿8百万的人不懂房产证过户?????
专业医治神经病 回复 守护石 02-20 21:15
呵啥哦,你不就是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吗,别人不如你吗,我也觉得比你聪明[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守护石 回复 02-20 17:26
呵呵
用户12xxx43
付了全款而未过户,可能现实中没有这种情况,是瞎编的。
文渊
一房二卖,如果有订立合同违约罚款1倍或2信,房东绝对不敢再卖的。但房东是事实上的诈骗,应负刑罚!
清风
小便就是瞎编,是个人都知道买房过户,还是全款买的会不过户?买家会有这么傻?
捭阖 回复 02-19 21:39
以前今日说法报道过类似的,问问小撒?
汶泽_Lee
要不就是串通的,不然就是剧本,没人这么傻,全款不去房管局只签个合同
甄德秀
全款几个月都没过户?666
一棵小树
把我吓坏了。幸亏口袋里只有8块钱。
没有梦的年华 回复 02-19 21:58
拿两块去买张彩票,剩下的买个面包,坐等开奖,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Godcrazy
这种事情本质上是诈骗,不应该作为民事合同纠纷处理,警方不作为
用户10xxx96
为什么不可以举报!
半梦半醒
只有在过户流程中递交了原证,进入新证办理流程,才可能付房款!尾款基数大的还要进监管帐户新证到手了才付出!800万签合同就付了不是傻吗?!?
用户10xxx37
没得编的了
用户18xxx37
为解释法律而编故事
天地老司机
AI写的!
用户14xxx16
法律条框太多,才倒止有一房二卖
果真好
胡编乱造,瞎扯蛋!首先买房还有不知道过户的?其次买房还有不看房的?
骑着单车上长城
警察叔叔办案糊涂,800万打水漂了吗?渎职啊
用户12xxx43
民法典支持既定事实的购买
河中洗螃蟹 回复 02-19 18:49
同样的真实案例,房东三套房一房多卖,有一套竟然卖了3次,终审支持的是后买房办过户的买房人。 我小舅子就是当事人,第一个买的是全款,房东拖着不签过户手续(就是为了多卖),我小舅子只付了5万定金,要求办了手续才给尾款,然后房东为了拿钱就办了过户手续。 但即使这样,第一家报警后警察都不处理?让自己去法院起诉房东,难道不是很明显的诈骗?
天天打牙祭
编
天高云淡
8万都心大!
lfjmcuf1458
不过户敢全款,这智商
回忆在线
故事编的不错😂
用户18xxx09
全款几个月了还没过户?
冰雹
直接杀人解决问题
孔祥真
胡编乱造
HJ谢
赔偿损失200万,法律规定了,合同后的交易1千万,说明损失2百万。虽没买成,赚200万,也不错
龙翔
杀
大 韦 天高没有头
拿了800万跑得掉吗
用户18xxx09
纯属没脑的人写的文章
辉煌
是诈骗,必须高额赔偿损失
戴维
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