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通过自学获得痔疮科医学知识,在家中有偿为他人治病】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某泉自1998年以来,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自学获得的痔疮科医学知识,在位于x县x镇x村x组的家中有偿为他人治疗痔疮疾病。 x县卫生健康局分别于2019年8月1日、2020年3月6日对被告人姚某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行医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2020年3月6日至2022年2月26日期间,被告人姚某泉再次非法行医,并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 2022年1月20日,x县卫生健康局对被告人姚某泉无证行医的行为进行查处后移送至x县行政局,同年3月15日,x县行政局将被告人姚某泉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行政机关已暂扣被告人姚某泉违法所得人民币57800元,扣押作案工具一次性注射器9个,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包,姚某泉自制“五五丹药”1瓶。 x省x县司法局受x省x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被告人姚某泉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该局经调查评估,建议对其适用社区矫正。 【证据】到案说明、举报投诉处理单、投诉状、卫健局询问笔录、卫健局现场检查笔录、医疗诊断书、名片、x县卫健局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 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户籍信息、x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证人邓某、姜某、胡某1、杨某、周某、胡某2的证言,被告人姚某泉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提取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附照片等证据证实。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姚某泉经行政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泉因犯罪行为所得的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追缴。 根据被告人姚某泉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其社区矫正意见,考虑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法院判决】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姚某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司法裁判案例】#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通过自学获得痔疮科医学知识,在家中有偿为他人治病】 【检察院指控
梁伯伯
2024-02-26 2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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