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脑科医院主任医师,多次以回扣的形式非法收受医药代表财物】 【基本案情】2008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林某担任x市脑科医院主任医师,其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回扣的形式收受x投资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孔某(已判刑)、黄某(另案处理)贿送的款项共人民币51000元。 另查明,2013年3月20日,被告人林某到x市x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出其收受的款项人民币51000元。 【辩护意见】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意见。被告人林某开药并非因为有回扣。被告人林某认罪态度好。综上,请求对被告人林某从轻处罚。 【证据】x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出具的《人口信息表》,《x市精神病医院有关x药物医生用药统计表》,x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抓获经过》及相关的退款证明,证人孔某、黄某的证言及黄某签认的相关书证材料,x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孔某、黄某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x市精神病医院(x市脑科医院、x市药物依赖治疗康复研究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x市精神病医院出具、提供的《干部履历表》、《关于林某任职及工作表现情况的说明》,被告人林某供述及亲笔供词等证据。 【庭审意见】鉴于被告人林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其归案后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林某退出的赃款5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脑科医院主任医师,多次以回扣的形式非法收受医药代表财物】 【
梁伯伯
2024-04-11 0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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