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女老师利用课间时间帮一女生辅导数学,因女生没答对女老师的问题,遭到老师的训斥和掌掴,并先后两次扔掉女学生的作业。央视批评:不能让不符合为人师者的言行误人子弟!
(案件·:···
在一个宁静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某小学的教师办公室内。
办公室内,六年级班主任马老师,和数学老师王老师,围坐在烤火炉旁,享受着短暂的休息时间。
然而,这个平静的午后很快被一名女学生的到来打破。
女学生名叫尤莉,是该校六年级的学生。
她站在两位老师面前,双手紧握着作业本,脸上露出局促不安的神情。
王老师开始检查尤莉的作业,她的眉头逐渐紧锁,情绪变得异常激动。
她连续发问:“最小的得数是几?说话啊?把谁变成4?说话啊!”尤莉低头不语,她可能真的不会这道题,也可能是被老师的严厉态度吓到了。
她的沉默似乎更加激怒了王老师,她的情绪愈发激动,开始一边大声斥责,一边用巴掌狠狠地掴向尤莉的脸部。
尤莉下意识地往后退,但数学老师并未停手,反而更加愤怒地咆哮道:“我打死你,你瞎是吧,把8变成多少?读书,你配读书吗?”此时,尤莉已经开始抽泣。
然而,在这个关键时刻,马老师并没有上前劝阻或安抚尤莉,反而对她说:“你不要哭脸,收住。
你再说我就要告你状了!”这种冷漠甚至威胁的态度让尤莉感到更加无助和害怕。
就在这时,一名男学生吕强也走进了办公室。他将作业交给数学老师后,也遭到了同样的对待。
王老师先用作业本打了吕强一下,接着又去掐他的脸并质疑他的作业内容。并将作业本狠狠地扔到地上。
吕强也被老师的激动情绪吓到,下意识地往后退。
此时,王老师又转身去揪尤莉的头发,尤莉被揪得蹲了一下。
王老师随即又将尤莉的作业本扔了出去。
尤莉立即去捡作业本,但此时她已经泣不成声,用求助的眼神看向班主任。
然而,班主任依然冷漠地说:“别哭了,安静一会,看我也要去告状了。”
尤莉吓得浑身颤抖,如惊弓之鸟,不敢哭出声,身后的吕强看着王老师如此对待尤莉,听着马老师冷漠的话语,他的心里也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这个下午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
1、王老师和马老师枉为人师。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以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等义务。
情绪管理是每位专业教师应该具备的重要技能。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包括培养学生的人格、品德和价值观。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情绪状态、行为举止都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一个合格的教师,首先应当能够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绪。
如果一个教师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住,那么他在面对学生时可能会出现过激反应,甚至对学生造成心理伤害。
王老师情绪激动,对尤莉厉声训斥还动手掌掴脸部,拽头发,已经给她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一旁的马老师,更是冷漠到极致,没有对尤莉表示出任何关心,甚至威胁她不要哭出声。
她们的行为令人发指,枉为人师。
2、央视批评:不能让不符合为人师者的言行误人子弟。
《教师法》第10条规定得很清楚,即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在教育这块神圣的土地上,每一位教师都应该是品德的楷模,是学生灵魂的引路人。
然而,当缺乏品德的人混入教师队伍之中,这无疑是教育界的一大悲哀。
这样的人,如同毒瘤般侵蚀着教育的纯净,他们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初衷,更是对学生心灵的亵渎。
为了维护教育的尊严,必须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铲除这样的害群之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的圣地,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
据悉: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女教师已被责令停职接受调查,并会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