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家的树也犯法?”广西南宁,一男子砍了自家的树,不但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6 个月,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15000 元,还要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 13743.8 元,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 6000 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 " 宾阳吧 " 上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名男子卢某没有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雇人把自己家种的11.7 亩的林木砍了,这些林木蓄积量已经有75.4 立方米了。
事发后,卢某自首。经过鉴定,卢某砍的树已经造成了环境损害,补偿这部分生态环境服务功能需要花费13743.8 元。
所以,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而法院依法做出了上面的判决。
【@家子说法 】
一、砍自己家的树为什么会构成犯罪?
其实,近年来,因为砍自己家的树木被判刑的人并不少。但仍然有人对此感觉到不理解,自己种的树,凭啥自己还不能砍了?
这是因为,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不光具有财产价值,还具有很强的环境价值。如果随意砍伐,很容易造成环境危害,不利于人类的整体生存。
为了保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整体规模,确保能够可持续地利用它们,砍伐必须按照计划进行,才能保证林木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
所以,我国森林法要求采伐必须要有限额,在采伐之前必须核发采伐证,确保采伐行为是在计划内进行。
当然,并非所有的林木采伐都要经过审批。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农民采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是不需要申请采伐证的。
除此之外,采伐林木都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否则将会构成违法。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量较大,是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在这个案件里,卢某一次性砍伐十几亩林木,蓄积量75.4立方米,远超过数量较大的标准,在一些地方已经属于数量巨大了。不过,根据广西的标准,还没达到数量巨大,所以他才会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6 个月。
二、什么是公益诉讼?
这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一种诉讼方式。
以前,抢劫、杀人等以个人为被害人的刑事犯罪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很成熟的模式。但对于一些没有具体被害人,却已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犯罪,却无人可以主张赔偿。犯罪分子虽然受到了刑事处罚,但其造成的损害却没有得到弥补,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所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才特别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实践中,绝大多数刑事附带公益诉讼,都是由检察院提起的。
这个案件里就是这样。
不过,目前对于赔偿款该如何处理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现在一般是打入转向基金或者专户里,以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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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美好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