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00后女子贺某,与男网友相约在宾馆见面。没想到走进房间,却发现里面一团漆黑,男网友说这是“关灯游戏”。贺某借着厕所的余光,发现对方还没自己高。
而之前男网友在网上跟她说,自己名叫薛晨,一米八高,住豪宅、开豪车,还发过学生证、身份证,显示他长相帅气。
贺某见对方长相不符,感觉被骗,就想离开。男网友却从床上起来,全裸身体,拦住她,想要抱她。贺某拒绝了,没想到对方将她嘴巴捂住,想要强行实施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贺某说,你再这样我就喊救命了。男网友才把她放开,贺某赶紧夺门而出,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这名男网友实际姓徐,身高1米6多,又黑又壮,与发给贺某的照片完全不符。
徐某交待,因为自己长得不好,没有女友,就连续两年在众多社交平台上冒用男网红照片,分享日常,吸引女性。而他从2017年开始,已经加了近800名单身女性的微信,还把一些长相漂亮的约出来,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目前,徐某因涉嫌猥亵,已被行拘。
【@家子说法 】
1、这也太可怕了点,得亏没发生什么大事儿,否则的话贺某肯定会后悔终生了。
当然,也正因为没发生什么大事儿,所以男子徐某目前只是被行政拘留,没有被刑事拘留。
这种处理的差别主要是基于一般猥亵与强制猥亵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实施了强制行为,这里的强制行为主要是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猥亵他人。
由于强制猥亵的社会危害性要远大于一般猥亵。所以一般猥亵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其处罚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是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最高也就是十五日的拘留。而强制猥亵则属于犯罪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更是可以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说,强制猥亵的处罚是十分重的。
这个事件里,虽然中间双方发生过争执,但要认定刑事犯罪要求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徐某在这个事件里没有实施明显的暴力,所以才被认为属于一般的猥亵行为,而非强制猥亵罪,没有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拘留几天肯定是少不了的。
2、那么,有些人可能会问,徐某在网上用男网红照片冒充自己的行为难道就不处罚了吗?
这种行为在道德上肯定是卑劣的,也具有违法性,但主要是民事侵权,恐怕还构不成治安违法或者刑事犯罪。
徐某的这种行为对于被骗的那些女孩,确实是欺诈,但由于他没有借此骗取钱财,而刑法上的诈骗罪和治安违法中的诈骗行为,都要求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所以如果徐某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警方确实只能批评教育,无法直接进行处罚。
但是,对于被他冒充的男网红而言,他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冒充的男网红可以要求徐某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等侵权责任。
3、最后,还是建议广大网友,与网友见面一定要选择在公开场所,保持必要的警惕,以免给自己带来危险。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用户91xxx66
高富帅就能睡,这捞女挺有原则的
爱妮
相约在宾馆见面
小知大知
直接就约宾馆啊?
原野
请警方狠狠地教育该人渣!
蓝天
前面八佰多个已经被玩坏了
阿氿
网络约会需小心谨慎,虚假身份害人不浅。保障自身安全,远离不良约会
_johnxiong_
浙江绍兴,00后女子贺某,与男网友相约在宾馆见面。没想到走进房间,却发现里面一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