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贵州贵阳,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名女子连捅一名男子十几刀,造成男子死亡。事后,警方通报,两人是夫妻关系,女子吴某某持刀伤人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与丈夫伍某某同乘出租车时发生争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伤人的竟然是妻子,而且原因竟然是这样一件小事。
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案发具体的经过还需要调查,最终女子涉嫌何种罪名,也不知道。
对于经过,警方通报的是“吴某某持刀将伍某某杀伤致死。”可以肯定,女子涉嫌的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就是故意伤害罪。
在法律上,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两个罪名。
这是因为这两个犯罪都可能出现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不过,故意杀人罪的被害人死亡后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结果,而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死亡后果并非行为人主观追求的结果。
其中,故意杀人罪也可能出现被害人没有死亡的结果,这个时候,行为人属于犯罪未遂。
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追求的是给被害人造成伤害,而非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在出现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时,行为人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加重处罚。一般的故意伤害罪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但是,造成被害人死亡时,则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不在于被害人是否死亡,而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究竟是追求被害人死亡,还是只是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
对于行为人主观目的的判断,被告人的口供虽然是一个重要证据,但还要结合其作案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经过、加害部位等综合进行判断。
在这个事件里,如果女子确实是因为坐出租车的问题,与丈夫发生争执引发犯罪,那就属于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其犯罪目的主要看其伤害的部位来进行判断了。
如果其捅刺部位均在脖子等致命部位,那吴某某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腿部等非致命部位,则可能会被认为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比较令人好奇的是,事发时是在大街上,吴某某的刀是哪儿来的呢?
但不论构成哪种犯罪,可以肯定其最低也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都可以判处死刑。
这种家庭内犯罪,因为往往可能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所以可能会得到酌情从轻处罚。但像女子这种当街杀伤人员的做法,基本不太可能会获得无期徒刑以下的量刑吧?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花晨月夕
杀